2017年2月2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同步实施。
财政部要求,纳入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试点工作中应当参照本应用指南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