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实务操作案例(三)
编辑:
taaa
发布时期:
2020-02-20
来源:
天津市财政局
文章类别:
非盈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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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26
某公立医院(事业单位)202X年2月1日接受丁企业捐款200,000元,用于本次疫情防控专门购置防疫用品,已存入银行。2月3日接受戊企业捐赠口罩和防护服一批,用于医护人员使用,有商场采购发票和明细物资清单,含税金额100,000元。2月5日收到主管部门调拨的一批社会捐赠保障性物资,调拨清单注明价值50,000元。
(1)202X年2月1日,接受丁企业捐赠款。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200,000
贷:捐赠收入 200,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 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00,000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收入 200,000
(2)202X年2月3日,接受戊企业实物捐赠。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 库存物品 100,000
贷:捐赠收入 100,000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3)202X年2月5日,收到主管部门调拨物资。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库存物品 100,000
贷:无偿调拨净资产 100,000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4)202X年2月末,结转财务会计中捐赠收入。
借: 捐赠收入 300,000
贷:本期盈余 300,000
财务会计“无偿调拨净资产”、预算会计中“其他预算收入——捐赠收入”于202X年末按制度要求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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