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申报篇一)
编辑: taaa  发布时期: 2018-07-23  来源: 韩慧玲 (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文章类别: 房地产  人气: 1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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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申报比例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碧海蓝天”项目,其开发的住宅分为东区和西区。东区8万平方米于2015年3月开始施工建造,2016年5月份开始预售,截止2016年底共计收到预售房款100000万元。东区于2017年6月份完工,2017年度共计收到售房款200000万元,累计收到售房款300000万元。已知东区计税成本160000万元,会计确认收入285714.29万元,结转会计成本170000万元,结转税金及附加7542.86万元。

西区12万平方米于2015年8月份开始施工建造,于2017年1月份预售,截止2017年底,西区共预售房款150000万元,西区于2018年2月份完工。

已知甲企业2016年度,共发生期间费用3000万元,实际交纳的税金及附加342.86万元,预缴的土地增值税1942.86万元。

2017年度,共发生期间费用5000万元,实际交纳的税金及附加1200万元(东区实际交纳685.71万元,西区实际交纳514.29万元),预缴的土地增值税6800万元东区实际交纳3885.71万元,西区实际交纳2914.29万元)。

该地区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

假定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一、2016年度纳税申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1.第23行“1.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 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金额为1000000000÷1.05= 952,380,952.38。

2.第24行“2.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952,380,952.38×15%=142,857,142.86;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142,857,142.86。

3.第25行“3.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3,428,571.43+19,428,571.43=22,857,142.86;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22,857,142.86。   
                  

(二)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 第40行“(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金额120,000,000.00。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120,000,000.00。


(三)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经以上纳税调整后,A100000申报表显示结果如下(部分):



二、2017年度纳税申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1.第23行“1.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 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金额为3500000000÷1.05= 3,333,333,333.33。

2.第24行“2.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3,333,333,333.33×15%=500,000,000.00;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500,000,000.00。

3.第25行“3.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12,000,000.00+68,000,000.00=80,000,000.00;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80,000,000.00。

4. 第27行“1.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2,857,142,857.14。

28.第28行“2.转回的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2,857,142,857.14×15%=428,571,428.57;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428,571,428.57 。

29.第29行“3.转回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填报22,857,142.86+6,857,142.86 +38,857,142.86=68,571,428.57;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等于第1列“税收金额”68,571,428.57。


(二)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 第30行“(十七)其他”: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确认的成本金额1,700,000,000.00,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上确认的成本金额1,600,000,000.00,第3列“调增金额”1,700,000,000.00-1,600,000,000.00=100,000,000.00。

2.第40行“(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金额60,000,000.00。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60,000,000.00。


(三)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经以上纳税调整后,A100000申报表显示结果如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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