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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甲供工程,甲乙双方税会处理案例浅析
发表时间:2017-07-31 作者:li jin yan 下载量:23
资料内容简介:

施工会计网注:「总额模式」承包方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需要政策明确,「总额模式」下,甲供材属于冲抵应支付工程款的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甲方应计提销项税额,并给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票,乙方可凭票抵扣,这种情况,乙方选择一般计税下对进项抵扣无影响,因此,这种模式下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须等政策进一步明确,该说法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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