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天使投资个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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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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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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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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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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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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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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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抵扣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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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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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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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科技型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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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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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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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抵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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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时间 |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 |
从已清算企业结转待抵扣投资额 |
本企业可抵扣投资额 |
可抵扣投资额合计 |
累计已抵扣投资额 |
本期抵扣 投资额 |
结转抵扣 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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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天使投资个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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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印章:
联系人: 填报日期: |
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境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办理投资抵扣手续。
二、报送期限
天使投资个人应于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或在限售股转让清算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表内各栏
(一)天使投资个人基本情况
1.姓名: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天使投资个人唯一身份的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天使投资个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天使投资个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填写天使投资个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6.投资抵扣备案编号: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办理投资情况备案时,税务机关受理《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时赋予的备案编号。
7.投资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在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时,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条件的投资额合计。
8.可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投资额×70%
(二)初创科技型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投资抵扣情况
1.股权转让时间:填写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具体时间。
2.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3.从已清算企业结转待抵扣投资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清算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可抵扣投资额。
4.本企业可抵扣投资额:本企业可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天使投资个人基本情况”栏)
5.可抵扣投资额合计:可抵扣投资额合计=从已清算企业结转待抵扣投资额+本企业可抵扣投资额
6.累计已抵扣投资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前期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时已抵扣投资额合计。
7.本期抵扣投资额:区别以下情况计算填写。
(1)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时,
本期抵扣投资额=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
(2)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时,
本期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
8.结转抵扣投资额:结转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本期抵扣投资额
四、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由天使投资个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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